云霄一中69级74届高中同学会 实验小学红星初中班— www.yxyz6974.com

标题: 食物中有害成分的限量标准及我之见 [打印本页]

作者: 林建云    时间: 2012-10-14 02:23
标题: 食物中有害成分的限量标准及我之见
本帖最后由 林建云 于 2012-10-14 09:52 编辑

食物中有害成分的限量标准及我之见

       我国对各种食物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量(限量) 标准的制定基本步骤如下所示:

                    有害物质的动物安全毒性实验
           ↓
                         确定动物的无作用剂量(NOEL)
                                                                ↓ ×安全系数,通常安全系数为100倍以上
                   确定人体每日容许摄入量(ADI)
                                                     ↓ 考虑该物质来源于食品的比例
                确定一日食物中的总允许量
                                                         ↓ 考虑含该物质的食品用量的比例
                              确定各种食物中的最高容许量(限量)标准
       对于世界卫生组织(WHO)未公布ADI者,根据《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的规定必须进行4个阶段的毒性实验:1、急性毒性试验,包括经口急性毒性与联合急性毒性;2、遗传毒性实验,致畸实验和短期饲养试验;390天喂养的亚慢性实验,繁殖与代谢实验;4、慢性毒性实验,致癌试验。
        无作用剂量(NOEL):是指通过动物实验,以现有技术手段和检测指标未观察到与受试物有关的毒性的量。简而言之,NOEL未发现有毒性作用的剂量。
       日容许摄入量(ADI):是指人类每日摄入某种物质直到终身,而不产生可检测的对健康产生危害的量,以每Kg体重可摄入量表示(mg/kg体重.d)。
       安全系数为100倍,考虑的是人群对受试物的敏感差异以及安全性

       按此程序显而易见,当有害物质对动物的毒性越大,即其最大无作用剂量(MNOEL) 就越小,所制定作为食品的最高容许量(允许限量标准)也就越小。NOELADI允许限量值之间是保持着充分的安全系数的。

       近些年,我国的食品卫生标准已经取得相当大的进展。但是,不少食品的卫生标准主要是沿用国际上较严格的指标,不一定符合我国的现实状况。如贝类、海藻类的卫生标准,对于我国目前的环境状态、很少能够符合食品标准的要求。粮食类亦然,在土壤中As或Cd 含量较高的区域所生产的大米等,其As或Cd 的含量均超标。国家不可能强调那些区域放弃农业生产;因此,有些确实存在着标准与现实的矛盾!然而,日本却以本地的现实状况而制定卫生指标,如大米、海藻等的卫生指标要求比我国宽松得多。换句话说,在我国不符合卫生指标要求的,在日本或许是合格产品。事实上,我国人民并没有因为这些食品的卫生指标超标而放弃食用!

       “不得检出”一般是在国际贸易上作为‘技术壁垒’的一种自我保护手段。随着检验技术的快速发展,很多物质成分的检出限越来越低,有些成分的检出限已经是低于食品中的本底值了,如何“不得检出”?

         2008年,当食品中‘三聚氰胺’事件闹得人心惶惶时,农业部也曾下令三聚氰胺在饲料中不得检出。但是,很多饲料中均检出微量三聚氰胺!农业执法部门清查、整顿饲料企业,结果导致有的企业家承受不了无辜而被整顿意欲跳楼抗议!为此,我连夜向农业主管部门写报告、说明饲料中三聚氰胺的残留存在着三种自然来源,微量存在是必然的;并拿出以往的一些研究数据予以证实。农业部饲料主管部门接受了我的意见,并令我继续研究探讨,拿出更加翔实的依据以制定饲料中三聚氰胺的限量标准。我接受课题、并做了大量实验与研究,完成了此项目。

        在我向相关管理部门大声呼吁“科学看待饲料中微量三聚氰胺”时,也有些人认为我是为了‘出风头’,是在为“毒饲料”辩解!然而,经过大量验证与实验后证实了我的观点、查出了主要影响因素——饲料级缩二脲使得造粒过程产生三聚氰胺的增量。农业部撤销了‘饲料级缩二脲’的生产与使用许可证,并制定出饲料中三聚氰胺不得超出2mg/kg的限量标准。自此之后,饲料中三聚氰胺的含量基本均低于其限量标准。一场饲料中三聚氰胺的风波也平息了。作为一名科学工作者,我为我的科学态度与执着作风感觉自豪!

       人们在埋怨当今食品确实着存在的种种不安全、不尽人意的因素的同时,也应当看到当今市场上食品的丰富与繁荣;在人口超过13亿的国度要保障鱼、肉、蛋的充足供给本身就是一种进步!这其中,科技工作者的功劳不可全给否定。    或许,多回想一下青少年时代的日子,我们就会感觉到幸福与满足。当然,一切人为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都应得到谴责和惩处!然而,我所不解的是政府管理人员比例占全球最高的中国却无法遏制人为制造‘假、劣、毒食品’的势头?

作者: 方维和    时间: 2012-10-14 08:2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彭伊    时间: 2012-10-14 09:44
向科学家致敬!
作者: 刘正明    时间: 2012-10-14 16:03
       林教授的阐述很专业,也很敬业,发挥专长为国分忧解难,做了重要贡献,这方面值得高度赞扬。尤其深夜熬夜写文发贴,很辛苦,佤深表致敬。此贴跟那个屁股坐在饲料工业养殖行业方面财团的沙发上的大毒草有所不同,屁股坐在国家的板凳上,所以是朵鲜花(除了最后那段观点有点小问题)。      
       但,给予掌声鼓励后,还是要打击一下。此贴虽专业,很严谨,也有现实意义,却是另一个问题,就是说,与佤谈论的那类食品安全问题好像是两回事,消除不了佤的担心。估计又是发散性思维闹的。
       佤当然不是食品专家,只是谈自己的理解。
       佤提的食品安全问题,首先,不包括食品卫生方面(当然广义上必须算在内);
       其次,不涉及因环境污染造成的(比如大气污染、海洋污染、地下水污染、废渣污染、放射性污染等等,包括天然的或人为形成的),这是另一种管治范围,也是林教授提到的限量标准与国际有别的问题,这是另外一回事;
       其三,不涉及非故意的,比如食品制造中误用、错用化工配料,过度喷施农药、生长素,产品保管不善导致污染、变质等等;
       其四,不涉及中外安全标准有差异的现象,就当中国人比较勤劳勇敢耐腐蚀。
       大体排除这些,就比较内容单一了,就是关注食品、副食品、食物、调味品等等(日常生活中进口的种种密件,但不包括药品)生产、加工中,那种有意添加、滥用有危害性物质的非法行为。这与林教授谈论的检验限量标准如何规定才合理,实际上不是一回事。
       这方面也分几种情况:
       有的企业从提高生产效率考虑,采取技术性的化学手段来加工产品(比如袋装牛奶、方便面),他们有专业人员,又有先进条件,可以巧妙设计各种工艺,做得天衣无缝,或打擦边球,把有害添加物含量控制在临界状态,吃其产品,短时间不会出现严重影响;
       有的企业为谋取暴利而大玩猫腻,但基本上还照着食品化工的思路来创空,比如过度使用这个素那个素,这个精那个精,这种情况较容易鉴别,查得出也惩罚得到;
       最大的问题是汪洋大海的小企业、小生产、小摊小贩,还有很多养殖业、种植业者(也就是农林牧副渔),既缺乏专业知识正规技术又无师自通,发明创造了乱加工食品的种种“独门秘籍”,花样日新月异,名堂层出不穷,前赴后继,比学赶帮超,很多用于土法上马的化合物,在“国标”里找都找不到,要是媒体不曝光,鬼都不知道怎么弄出来的。这就是为啥米中国人感觉食品安全问题无所不在,吃啥米都不放心的背景。
       对于汪洋大海的小生产者来说,再严格、再科学的国家检测标准,那也是你打你的,我打我的。小生产要生存,要赚钱,市场竞争激烈,不会、不敢投机取巧,出奇制胜,就得完蛋,或者眼巴巴看别人谋取暴利。一旦形成“劣币驱逐良币”,不法手段与时俱进,风靡大陆,食品安全事件自然遍地开花(本来网上搜罗了一大堆此类事件,不过又一想,这早就是家喻户晓的,没必要多占空间;而且李承鹏博文介绍不少了,不用狗尾续貂)。
       当然可以认为国家监管部门是笨蛋,或者不作为、懒作为,但面对“人民群众的智慧是无穷无尽的”的中国特色,就是请来哪吒当监管部队头头,一样也是按下葫芦浮起瓢,黔驴技穷。真要老百姓补习大量的化工知识,修炼成食品鉴定专家,天天带本厚厚的“有毒食品鉴别大全”上街购食品,也够麻烦够累的,何况百密一疏,不定哪天还是会中彩。
       林教授为国家妥善解决了三聚氰胺问题,固然可喜,但食品范围那么广泛,还有数不胜数的食品安全问题摆在那里。林教授认为可以“放心吃”。不知林教授看过《大林与小林》没有?小林把凶恶的“四格格”打死,马上面目更凶悍的“五格格”跑出了;再打死,马上又有“六格格”……一个“三聚氰胺”倒下去,多少个“四聚”、“五聚”……还会站起来? 如何彻底放心?   
     看来要大嘴吃四方,不是放心的问题,而是横下一条心的问题了。

作者: 林建云    时间: 2012-10-14 20:23
本帖最后由 林建云 于 2012-10-14 20:33 编辑
刘正明 发表于 2012-10-14 16:03
林教授的阐述很专业,也很敬业,发挥专长为国分忧解难,做了重要贡献,这方面值得高度赞扬。尤其深 ...


      刘兄,常言道“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与百姓的生活确实密切相关,因此备受关注。任何一件食品安全事件都可能会在社会上产生极大的影响,尤其是在网络,我也经常看到。或许,这是食品工业发展过程的阵痛。
      您所说的事情,有些已经超越了食品的问题了。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行业自律是基础,法律是保障,其间监管则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食品安全的监管确实存在乏力的问题,这也是‘假、劣、毒食品’有自由生存空间的因素之一。
      厦门、尤其是云霄的食品安全环境可能比较好。故,我们的感觉可能有所差异。


     不再讨论了,一班的‘两头老牛’老是斗得不可开交,不对头!


作者: 刘正明    时间: 2012-10-15 10:03
林建云 发表于 2012-10-14 20:23
刘兄,常言道“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与百姓的生活确实密切相关,因此备受关注。任何一件食品安全 ...

呵呵,老教授又采取程咬金战术,三斧头下来抽身就走。不算顶牛吧,不过是各抒己见,磨磨嘴皮动动指头有助于活络脑细胞。
既然认为监管部门最有责任,是不是该把隐藏很深的“最牛X监局长”揪出来?

作者: 林建云    时间: 2012-10-15 12:43
本帖最后由 林建云 于 2012-10-15 12:54 编辑
刘正明 发表于 2012-10-15 10:03
呵呵,老教授又采取程咬金战术,三斧头下来抽身就走。不算顶牛吧,不过是各抒己见,磨磨嘴皮动动指头有助 ...


     哈哈,我们厦、漳地区的食品是丰富与安全的!   如果全国其他地方像您所说的那么可怕,那么,我们的‘X监局长’就是鹤立鸡群了!
作者: 刘正明    时间: 2012-10-15 14:00
林建云 发表于 2012-10-15 12:43
哈哈,我们厦、漳地区的食品是丰富与安全的!   如果全国其他地方像您所说的那么可怕,那么,我们的 ...

可怕不可怕,佤说的不算(了解的、说的还远远不够)。应该说是全国其他地方都怨声载道。林教授要为漳、厦地区打包票?走着瞧吧。
作者: 刘正明    时间: 2012-10-15 14:11
【给老教授摘录一段报道存照】
来源:厦门日报 发布于:2012-07-18 08:44
整顿小作坊   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面筋、粉条……这些百姓餐桌上的常见食品,大多来源于遍布城乡的小作坊。然而小作坊生产环境普遍存在脏乱差现象,更谈不上原料和成品自检或送检等品质监管。如何整顿食品小作坊,一直是有关部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
  记者了解到,省政府常务会议日前研究通过了《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要求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各自职能,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合力。《办法》要求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实行目录管理,规定加工范围,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明确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建立可追溯记录制度;对违法违规的小作坊除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还将就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据了解,目前,我市除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550家企业外,还有数量众多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这些小作坊普遍存在卫生条件较差、企业人员素质低、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监管任务十分繁重。《办法》正式实施后,我市相关部门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陈泥)


作者: 刘正明    时间: 2012-10-15 14:24
本帖最后由 刘正明 于 2012-10-15 15:43 编辑

【旧闻】
台湾含塑化剂饮料销往厦门东莞 数量约五六百箱
       来源: 新京报   2011-06-01 08:11:19   
           台湾塑化剂风波还在扩大。531日,台湾食品龙头企业统一集团也被曝出有3种产品宝健运动饮料、芦笋汁和7-SELECT低钠运动饮料被塑化剂污染,其中有芦笋汁已销往大陆。对此,统一集团表示,目前已启动清查,这款芦笋汁可能通过小贸易商销往了厦门、东莞等地,数量约500-600,将通过三种渠道进行回收。
(估计林教授系从不喝芦笋汤,所以唔栽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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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打击食品药品违法 公布五大典型案例
厦门网 2011-07-05 09:00
  案例2  科技公司制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
        今年418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捣毁了帝斯曼(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假冒保健食品窝点,现场查扣“帝斯曼”、“康力士”等3种商标的假冒保健食品、营养食品39288万瓶,半成品35.35万粒,涉及假冒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100余个品规,销售单位涉及全国28个省市近百个县市。涉案金额达910万元。
  经查,帝斯曼(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美国康龙国际制药集团公司”在我市均没有依法取得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资格,其加工生产标识为“帝斯曼”、“康力士”等商标的保健食品生产场所没有依法取得《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经厦门市药品检验所检验,该公司生产的产品功效成分含量均远低于产品标识的标准。目前,公安机关全面侦查此案,5名相关人员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中1名主犯已按涉嫌非法经营罪的事由被正式逮捕。

作者: 刘正明    时间: 2012-10-15 14:38
本帖最后由 刘正明 于 2012-10-15 14:40 编辑

路边摊食品安全问题堪忧
孩子爱吃路边摊让人不放心
2012-05-31 07:29:54  
厦门网   商报记者 刘平



  【厦门网-厦门商报讯】
       42名学生被塞进仅有7个座位的小面包车;半岁儿子被狠心父亲以2万元卖掉;安兜一幼儿园门口垃圾成堆;金山民办小学外面狭窄的道路上,密密麻麻地停满了车,还有来往的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滨东小学门口裸露3米长沟,学生放学路过常遇危险。
  从521日到26日,短短的6天时间,与孩子相关的事件频繁见报,引起了学生家长和相关部门的重视。近日,本报新闻热线8080000接到不少学生家长来电,家长们对自己小孩学习的环境表示担忧。
  昨日,本报记者兵分多路,根据家长举报的几个学校进行了走访。首先引起记者关注的,是学校周边的食品安全问题。
  臭豆腐、奶茶、凉粉、麻辣烫……这些都是孩子们的最爱,它们味道好,还够便宜,价格多在1元,有的仅需0.5元。每个学校附近总有那么两三个路边摊,三三两两围着不少学生,老板忙得不亦乐乎。
  这些小吃看上去都很可口,但买小吃的学生们可能没有注意到,这些邻近马路的路边摊,有的连最基本的防尘措施都没有。
  这些路边摊小吃是否卫生,选材用料是否安全,在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的今天,都得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一走出校门,就直奔路边摊
  时间:1600
  地点:湖里中心小学
  学校边上两家文具店的老板,把一摞摞文具、玩具、零食放到了店门口早就支起的小桌子上,张罗着即将到来的生意。校门口沿街,各种流动摊点也陆续开始营业了。路边的流动摊点以销售食品为主,有麻辣烫、冰淇淋、寿司……它们共同的特点是便宜,花几元就能买上一堆。
  在一处售卖冰淇淋摊点前,一辆自行车、一只泡沫箱就是摊主的全部家当。泡沫箱里,几只保鲜膜里装着颜色不同的冰淇淋;摊主用一把小勺,从保鲜膜内舀出一球冰淇淋,放在之前准备好的圆筒中,这样便可以出售了。
  在两家文具店内,琳琅满目的小零食大多只要0.5元或1元,还有不少同样廉价的文具 、玩具。零食外包装乍一看都很规范,实则其中有部分零食“暗藏玄机”———缺少生产相关信息的标示。
  1620,陆陆续续有学生走出校门。那些没有家长前来接送的小学生,一出校门就扎进文具店里买零食、玩具,或是在街边流动摊点前购买食物,几乎无一例外。
  “妈妈,我想吃鸡柳。 ”一位小男生路过一处卖炸鸡的摊点,请求母亲买一包鸡柳给自己当零食,立马遭到拒绝。“路边摊很不卫生,吃了对身体不好,不能买。”这位母亲说完,拉起儿子的手扭头就走。
  (商报记者 陈璐 实习生 林艳丽)

                               
    杂乱房间里,做出各类小吃
  时间:940
  地点:金鸡亭中学
  在金鸡亭中学门口,离学生放学尚有两个多小时,小卖部的老板娘已经开始做准备迎接生意了。小卖部的货架上零食众多,价格在0.5元到2元之间。老板娘说,这些零食是她从江头进的货,利润很低。
  小卖部的右侧有两个简陋的房间,也是老板娘的“地盘”———一间放着冰箱,另一间则是老板娘的食物制作间。
  在放着冰箱的房间内,地上放着一箱尚未拆封的冷冻食品。打开冰箱,里面满是制作好并装杯塑封的珍珠奶茶、仙草蜜等饮品。
  另一间房内,杂乱堆放着大大小小的锅碗瓢盆、调味品、电磁炉,其中不难发现各类饮品制作原料———布丁粉、红茶粉、凉粉、蒟蒻。最让人担忧的是,这些饮品的制作原料,有些甚至没有任何标示。
  就是在这间窄小、杂乱的房间内,用这些材料,老板娘制作出了各种饮品以及各类煎炸食品;再过几个小时,这些饮品和食品就会成为学生的“美味”点心。
  (商报记者 陈璐 实习生 林艳丽)

作者: 刘正明    时间: 2012-10-15 14:57
本帖最后由 刘正明 于 2012-10-15 15:07 编辑

男子每日深夜残杀数十只流浪猫
烧烤店调味后当羊肉卖
来源:厦门网-厦门日报  2012021611:08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记者 沈彦彦)



       一辆血迹斑斑的自行车经常午夜出现,后座的铁笼子沾满污渍血渍,每天它都要运送数十具猫尸体,为了制作供人们食用的烤肉串。这辆恐怖的死亡之车每夜可能都会经过你家楼下,你的车子下可能就是案发现场。
  凌晨三点,电击它们躲在车子下取暖的身体,拿出铁棒穿过它们的身体,然后夹起它们的尸体,丢进车后笼子,换成钞票。住在蜂巢山附近外口公寓的老陈就是一个这样的夜猫杀手,每天他都要残忍地杀死数十只流浪猫来填满这辆死亡之车,目的只有一个——猫肉。
  敢吃猫肉的不多,公开销售猫肉的也很少,但这些猫肉可能被制成“羊肉”,已经误入你的口中。猫肉作坊不是传言,不是恐怖故事,它真实发生在我市的夜里。
  “运过去的猫肉一般是经过处理卖送烧烤店。”猎猫者告诉记者,卖掉的死猫会冷冻好,先要用盐去除猫肉的酸味,然后就往一个大锅里“入味”处理。已经杀好冻好的猫肉经过加工会变羊肉。羊骨和羊的内脏,先煮成羊杂汤,然后放入猫肉。“一锅下去,估计要一百只猫。可以做七百多斤‘羊肉’。”老陈坦言,放入猫肉煮,把锅内的空气抽掉,这样猫肉内的血和脂肪也被吸了出来,浮上表面,羊杂汤内的汤汁就进入了猫肉内,再泡点香精肉膏,猫肉就被处理成了羊肉,这就是所谓入味处理。
  据介绍,他们一般一天能做两到三锅猫,零成本黑心钱一天能赚数千甚至上万。用死猫泡出的“羊肉”多数供应烧烤卤味店。事实上,残酷的屠杀和虐待让猫的体内聚集了大量毒素,加上经过味道上的处理,吃这样的猫肉对身体健康非常不利。

作者: 刘正明    时间: 2012-10-15 15:03
【食品的丰富与繁荣;】
流浪猫都利用起来,食品当然很丰富了;
【在人口超过13亿的国度要保障鱼、肉、蛋的充足供给本身就是一种进步!】
猫肉变“羊肉”系厦门人民一大发明,伟大进步!

作者: 林建云    时间: 2012-10-15 19:07
本帖最后由 林建云 于 2012-10-15 19:44 编辑

     刘兄,首先谢您对厦门食品监管工作的积极主动、厦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热心与关注的肯定。

      在厦门,一旦发现像帝斯曼(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这样的制假行为肯定是重拳打击、绝不姑息的。这也是为什么云霄制假烟者不敢转移到厦门的原因所在——难以生存

      而您所列举的卫生条件较差、企业人员素质低、管理水平较差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没有防尘措施小吃摊等,我认为均不是什么太严重的问题。告诉你,我经常到同安城乡结合部去买些“同安封肉”、“芋泥”、“马蹄酥饼”等,那些小作坊大多位于原来的农村区域,卫生条件要达到‘持证要求’是不可能的;但,他们的传统手艺做出来的产品确实好吃,为何不吃呢?   云霄的“猫粥”大多不是也都没有防尘措施小吃摊,您吃过吗?反正我是吃过!虽不够卫生,但却受家乡比较底层民众的欢迎。

       厦门对于卫生条件较差的小吃摊是以议论曝光行政管理的手段进行干预,其效果我认为还不错。去年,有个云霄人在我住的小区附近开个“猫粥”店,我想这下可方便我了。可没多久,关店了!我问那店主什么原因关店?他说,厦门的卫生检查以及客户的卫生要求太挑剔了。      随着人们卫生意识的提高以及政府监管的到位,相信那些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吃摊小作坊将逐渐消亡——这符合适者生存的原则。

      至于您十分关注的“猫肉作坊”,是因为猫肉不能吃?还是因为对猫屠杀的残酷?对那种动物的屠杀不是残酷的? ‘残酷的屠杀和虐待猫会在其体内聚集了大量毒素’——其它动物就不会?

      我认为“猫肉作坊”的最大问题是未经许可偷着猎杀流浪猫,并欺骗消费者!其实,那帮人均非厦门人——外来者;他们不但偷着猎杀流浪猫、也猎杀流浪狗。我曾经在几天之内从‘狗排’降到‘狗班’,所以也是受害者之一。    如果“猫肉作坊”明确表明所销售产品是猫肉、并取得屠宰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话,猫肉就不能为食品?起码在广州我是看到有猫肉食品。就是因为他们不是这样做,故他们受到了应有的谴责和处罚。这就是社会与政府管理部门协同监管的效果!

     此类事件代表厦门人民?代表厦门的食品或食品业?  我认为:厦门食品的卫生与安全是比较可信的!



作者: 刘正明    时间: 2012-10-16 00:36
本帖最后由 刘正明 于 2012-10-16 00:38 编辑
林建云 发表于 2012-10-15 19:07
刘兄,首先谢您对厦门食品监管工作的积极主动、厦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热心与关注的肯定。

      在厦 ...
       林教授回复很详细,头头是道,义正词严。不过好像答复错了对象吧?列举的是厦门的记者,关注的是厦门的人民,佤不过系信手照搬照抄而已,而且主要系佤“四不论”中的食品卫生问题,举一反三,说明厦门不是世外桃源罢了。
       林教授对厦门报道的不同政见,一家之言,应该去对厦门有关方面反映。“均不是什么太严重的问题”,佤相信厦门有关方面也会持这种态度的,所以,卖嫌人家监管不出力哦。
       至于贡啥米坏代志不是厦门人而是外来户做的,实际上并没必要分得这样清楚。反正代志出在厦门,当然就是厦门的食品安全现实问题,不论是享受是受害拢系厦门人民承受。
       “此类事件代表厦门人民?”——当然。这系向林教授的发散思维学来的逻辑。

作者: tianch    时间: 2012-10-18 16:14
本帖最后由 tianch 于 2012-10-18 16:16 编辑

最好不吃肉。茹素也一样可以健康生活。这样我们可以减小地球的杀业,减小生命给地球造成的负担。也可以给其它物种生命腾出快乐的生活空间。肉食需要10倍的食物供应。不吃肉,大家可以得到足够食品。地球不应只属于人类。它是众生所共有的。当所有物种都快要走向灭绝,人类可能也快要走向消亡。盛极必衰,是不可逃避的规律。日本的牛肉是在优美的歌声中成长起来的。并享受人工给予按摩服务。住的相当干净卫生。牛的宰杀也是采用最文明方式,尽量减少痛苦和恐怖,安详的,轻松的方式。这样的牛肉成为世界最贵的牛肉。对动物要给予平等爱心。不然吃进去,成为身体一部分,它必然要报复宿主。万物有灵,它也有嗔恨心。
作者: tianch    时间: 2012-10-18 16:20
佛家想要净化身体,清理身业,和尚是不准吃肉的。而且还要超度身边过往杀业造成的,跟随的灵体。
作者: tianch    时间: 2012-10-18 16:41
最近报道印度一位老人,94岁,96岁分别生了两个孩子。这位老人一生是严格素食者。生活条件相当于建云家的贫民。他有营养问题吗?请食品科学家做回答。
作者: 林建云    时间: 2012-10-18 23:33
本帖最后由 林建云 于 2012-10-18 23:37 编辑
tianch 发表于 2012-10-18 16:41
最近报道印度一位老人,94岁,96岁分别生了两个孩子。这位老人一生是严格素食者。生活条件相当于建云家的贫 ...


      老弟,去年春节在云霄时我就发现你已经出现营养不足的问题;而你自己所叙述的100次跪拜后的身体状况也同样证明可能属于营养问题。请务必注意日食的营养均衡!不吃动物类食品可以,但必须经常补充些诸如豆类、花生等蛋白质含量较丰富的食物;且必须考虑如何补充钙等矿物元素。
      世界上的三大宗教唯有佛教强调不吃肉类;伊斯兰教则要求不食用不健康、不卫生的动物类食品;而基督教则对食品没有太多的限制。到底哪种教派的信徒死亡后灵魂会进入天堂?我看谁都拿不出依据来,还要继续争执下去。相信那个教派的说法呢?
      杀戮都是残暴、恐怖,都会造成痛苦的,放音乐也然、抚摸也罢。要么就像老弟您一样珍惜一切动物生命,但,不可能!实际上,植物也有神经、也有生命!如要珍惜一切生命,人类如何生存?还是回到现实世界吧——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作者: 刘正明    时间: 2012-10-21 14:18
tianch 发表于 2012-10-18 16:14
最好不吃肉。茹素也一样可以健康生活。这样我们可以减小地球的杀业,减小生命给地球造成的负担。也可以给其 ...

日本并非所有的食用牛都享受听音乐的高级待遇,那种享受高干待遇的神户牛肉的价格,也不是日本普通百姓能随意吃得起的。
不吃动物不杀生是高尚的,可是,的确植物、菌类也是生命,吃素也免不了杀生;喝凉水?里面也活着微生物(烧开水就杀生了),胃酸会杀生;喝西北风?还是有微生物,吸进肺部,白血球也要杀。难啊!
作者: 刘正明    时间: 2012-10-21 14:25
林建云 发表于 2012-10-15 19:07
刘兄,首先谢您对厦门食品监管工作的积极主动、厦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热心与关注的肯定。

      在厦 ...

林教授地方保护主义比较严重啊。需要敲敲警钟。再转些“均不算太严重”的旧闻。
厦门端掉一处病死猪宰杀点
厦门广播电视集团  2010-06-03   
  528日,厦门定点屠宰大队与集美工商、经贸等部门联手,端掉一处病死猪宰杀点,现场查扣上千斤病死猪肉。同时执法人员还找到一台冰柜,里面存放了600多斤猪排骨,执法人员判断,这些可能也是病死的小猪猪排。厦门定点屠宰大队查扣这些病死猪肉后将进行无害化处理。由于当事人逃跑,目前集美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

作者: 刘正明    时间: 2012-10-21 14:26
厦门海沧工商截获92公斤私宰母猪肉
海峡导报  2011-05-16   
  近日,厦门海沧石塘工商所在石塘村成功截住一辆运载私宰肉的面包车,当场查获一车私宰母猪肉,总计92公斤。
  据了解,这辆运送私宰肉的小面包车经过改装,除了驾驶座和副驾驶座外全部拆掉,安装上了不锈钢的肉池,车窗密封。此外,据举报群众称,私宰肉车主也非常“狡猾”,为了防止被执法人员盯上,每天都换不同的地点,然后打电话通知接货的人前来取货。
  针对这个情况,工商人员采取了提前“埋伏”的策略,特意在凌晨4点就开始进行蹲守,让私宰肉车主没有防备,最终将私宰肉人赃并获。

作者: 刘正明    时间: 2012-10-21 14:28
厦门同安两黑作坊被端:猪舍当厂房 死猪肉加工香肠
厦门网  2011-10-09   
  深红色的猪肉,堆在发黑的案板上,先灌到肠子里,再放进飘着苍蝇的“黄水”里煮。这样的一间“黑作坊”,却是由旧猪舍改造而成的。从这里生产出来的香肠,您敢吃吗?!
  近日,厦门同安公安分局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在辖区内实施“打四黑除四害”行动,端掉了两家食品加工作坊。
  据现场的房东介绍,三四个月前,他将这里出租给四川人姚某平夫妻俩,不过他声称并不知道对方用来当作“黑作坊”加工香肠。
  随即,执法人员立即向现场进行清理,质监部门工作人员对产品进行了抽样,农业部门工作人员将肉块和香肠进行了妥善处理。
  据悉,当日执法人员还取缔了位于同安区大同街道东宅社区的一个腊肉加工窝点,共查扣销毁不法加工的香肠腊肉数百斤,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作者: 刘正明    时间: 2012-10-21 14:30
厦门查获2000斤私宰肉 康乐新村8个猪肉摊点售卖
厦门网   2012-04-06   
  331日,厦门湖里工商所根据群众举报,联合市经贸局,开展对私宰肉的专项检查。组织执法人员对康乐新村周边等市场、摊点、商店进行突击检查。检查中,康乐新村周边8家经营生鲜猪肉的摊点、店面的经营者现场无法提供相关凭证,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确为私宰肉产品,当场查缴私宰肉1000多公斤,随即运往指定地点销毁。

作者: 刘正明    时间: 2012-10-21 14:32
4吨多私宰猪肉藏身忠仑 查扣私宰肉为厦门史上最多
厦门商报  2012-06-18   
  6头私宰猪肉和31头待宰生猪,加起来重4吨多,这样一个庞大的私宰猪肉窝点,就隐藏在忠仑公园的忠仑社内。昨日3点半,这个窝点被思明区联合执法队一举端掉,查扣的私宰猪的数量和重量均为厦门史上最多
  前段时间,思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食安办”)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忠仑社附近的违章搭盖的棚屋里,藏有私宰猪肉窝点。
  思明区食安办工作人员经过多次现场踩点,核实了这一情况,并组织区经贸局、公安、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厦门市牲畜定点屠宰管理执法队等部门一起,对该窝点进行突击检查。
  昨日3时许,联合执法队伍来到忠仑社附近的这处违章搭盖棚屋。
  此处杂草丛生,周围堆放着木质杂物,刺鼻的腥臭味扑面而来。进入一间棚屋,昏暗的灯光下,地上污水横流,猪内脏摊了一地,简陋的棚屋地上堆放着2头已宰杀的生猪,围栏里还有7头待宰猪。
  执法人员控制住现场22女的私宰人员时,突然听到隔壁隐约传来猪叫声。执法人员迅速包围隔壁的棚屋,推开屋门,一头被放了血的猪“躺”在盛有开水的大铁锅中,4头已宰杀的生猪堆放在地上,边上的围违栏里还有24头待宰猪,违法人员已逃离现场。
  执法人员现场收缴了6头已宰杀的生猪和31头待宰生猪,共计4402公斤。据悉,这4吨多私宰猪肉均将作无公害销毁。

作者: 刘正明    时间: 2012-10-21 14:34
厦门300公斤私宰肉藏湖里城中村 多在流动摊点出售
厦门商报 2012-08-28   
近日,厦门金山工商所联合市商务局私宰大队,在高林、后坑、西潘、湖边等4个社区进行全面清查,共查扣私宰猪肉约300公斤。执法人员介绍,他们根据平时举报记录和日常巡查中掌握的讯息,踩点布控,迅猛出击,最后揪出躲在高林、后坑等4个社区的私宰肉摊。
在执法现场,这些没有经过正规检验检疫的私宰肉还散发着腐臭味,有的周围还有蝇虫环绕。经查,这些私宰猪肉4个社区均有分布,大多是在流动摊点和临时店面内出售,“城中村”的私宰肉摊点分布尤其密集

作者: 刘正明    时间: 2012-10-21 14:37
福建晋江一私宰点3年前被曝光取缔 而今死灰复燃
人民网  2011-06-16   
  3年前,因屠宰病死猪肉,晋江一家私宰窝点曾被曝光,并遭当地执法部门取缔。时隔3年,这家私宰窝点死灰复燃。
  611日,晋江内坑镇深圳村,泉州、晋江两地的执法人员来到这处私宰窝点,只见两只小猪崽被扔在地上,其中一只猪的肚子内还流出一颗足球大的“肿瘤”。经检测,这两头小猪崽系病猪,随后被执法人员无害化处理。晋江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称,他们将配合有关部门,再到这家屠宰场进行调查、追查,以进一步查处。

作者: 刘正明    时间: 2012-10-21 14:39
本帖最后由 刘正明 于 2012-10-21 14:56 编辑

福州病死猪肉变身腊肠腊肉 黑心老板被起诉
福州政法网 2012-06-14   
  为降低成本,养家糊口,竟然不顾他人身体健康,将病死猪肉加工成腊肠腊肉对外售卖,日前,马尾区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凌某君、夏某华、赖某琴提起公诉。
  20096月至20115月期间,被告人凌某君、夏某华以每斤约3元的价格收购劣质碎肉、病死猪肉,先后在福州鼓山山脚附近一民房、福州市马尾区魁岐东村一出租屋内将劣质碎肉、病死猪肉经过简易加工制成腊肉、腊肠,以每斤6元至8元不等的价格将生产的腊肉、腊肠销往温州、莆田、福清、福州等地,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36.9万余元。在此期间,被告人赖某琴伙同胡某斌(另案处理)以低价从凌某君处购买劣质腊肉、腊肠,后在收购成本上每斤加2元的价格对外进行销售,销售金额约为人民币35.7万余元。
  据了解,20117月,公安机关在被告人凌某君、夏某华位于马尾区魁岐东村的暂住处查获猪肉847公斤、腊肠139.5公斤、腊肉60.5公斤。经鉴定,查获的腊肠、腊肉均不符合GB2730-2005标准,猪肉不符合GB2730-2005标准以及国家卫生标准,食用查获的腊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
  日前,马尾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对被告人凌某君、夏某华、赖某琴提起公诉。



福州捣毁5个生猪私宰窝点 案值逾13万为近年少见
福州新闻网  2011-12-05   
  124日,据市商贸服务业局获悉,日前福州市牲畜定点屠宰联合执法队根据群众举报,在晋安区捣毁5个私宰窝点,收缴待宰生猪72头、已宰生猪4头,案值13万多元。查获生猪数量及涉案金额均为近年来少见
  据介绍,晋安区新店镇战峰村老人馆附近一窝点有100多平方米,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时,违法分子急着逃走,来不及熄灭炉火、搬运肉品,蒸锅里的水正烧得热气腾腾,两头待宰生猪放在支撑架上。执法人员当场查获10头待宰生猪和2头已宰生猪。随即,执法人员赶往晋安区鼓山镇鳝溪村三环高架桥下,从一排简易平房里查获4个私宰窝点,当场截获刚刚卸载的62头生猪,并在2处私宰窝点各发现1头已宰生猪。执法人员当即捣毁了窝点内的蒸锅、杆称、大型塑料容器等私宰工具。
  目前,市商贸服务业局已责成晋安区加大对生猪私宰窝点的查处力度,对上述违章搭盖的私宰窝点进行拆除,并对将房屋出租给私宰窝点的房东进行相应的处罚。

作者: 刘正明    时间: 2012-10-21 14:42
莆田市捣毁一使用病死猪肉生产加工香肠窝点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   日期:2012-07-09   
  日前,福建省莆田市质监局联合该市荔城区食安办、公安分局、农业局、工商局、卫生局和新度镇政府等有关部门,一举捣毁在新度镇境内的一个使用病死猪肉加工香肠的窝点,现场查获成品香肠100.75公斤及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若干。执法人员对其生产加工的机器设备予以扣押,并从成品中抽样送检3批次。同时,根据职责分工,由农业部门对原料肉予以扣押,并抽样送检;由公安机关对涉案嫌疑人进行拘留审查。经查,该窝点位于荔城区新度镇阳城村,主要负责人为王某某,属无证生产,现场污渍斑斑,无任何卫生防护措施,卫生环境极差。该窝点原为一腐竹加工点,现有绞肉机等生产加工肉制品机器设备,已初具加工规模。目前,此案已移交公安部门进行立案侦查。

作者: 刘正明    时间: 2012-10-21 14:45
私宰病死猪肉5000 福建龙岩长汀一窝点被捣毁
东南网 2012-08-24   
    823日凌晨,福建省龙岩长汀警方成功端掉一个私宰病死猪肉的窝点,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5名,查扣病死猪肉5000余斤,汽车2辆。
    近日,长汀县大同派出所民警接到大同镇红湖村村民反映,最近常有一辆车窗紧闭、形迹可疑的小卡车在深夜出没。民警随即侦查,锁定村民指的可疑车辆,进行追踪。
    23日凌晨1时许,可疑车辆再次出现,民警们一路尾随,发现一个私宰病死猪肉窝点。该窝点位于红湖村一深山山头的工棚里,只见周围污水四溢、臭气熏天,已屠宰好的猪肉和病死猪横七竖八地乱置一地,棚里则苍蝇飞舞,令人作呕。
    屠宰场的老板钟某(龙岩武平县人)交代,他主要负责采购病死猪,一般都先由自己以每斤0.5元的价格在武平县收购病死猪,然后将病死猪运至长汀县大同镇红湖村;后由濯田籍王某聘请的2名河南籍屠夫进行屠宰,最后再用面包车将屠宰好的猪肉,以34元不等的价格销售到江西和龙岩各县
    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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