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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一中69级74届高中同学会 实验小学红星初中班— www.yxyz697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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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云破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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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4-11-13 16:13: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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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云破雾
——看方维和的嘴脸(2)


        话说10月20日方维和在74届群赤膊上阵,张牙舞爪、口吐芬芳的独角戏中,祭出“暗镖”,信誓旦旦,振振有词,一个“莫须有”罪名,惊死狼,即所谓“所收款项即(既)没给患者本人,也没给其法定监护人”。这道“圣谕”非同小可。别看区区20字,陷阱深不可测,暗藏玄机与杀机。
        “既没……也没……”下面呢?下面没有了。但话尾很长很长,明眼人便看得出,方维和显然在暗示他掌握了什么“意外不意外,惊喜不惊喜”,想揭露(诬陷)的是什么。
        实际上,方维和10月5日上午御驾亲征云陵,既没去传说中的“世坂养老院”亲切接见“患者本人”,也没去钦定“其法定监护人”(他到底懂不懂“法定监护人”是什么?实在看不出),也就见见一位“知情人”(患者妹夫)。而他就敢狮子大开口,一顶“说你是你就是”大帽子、一项“吃不了兜着走”的“罪名”,唰的就抛出来了。
        伟大显赫的群主,总这般“英明神武”,铁口直断。他凭啥底气这么足,“举报”这么笃定?且超常发挥那点“非文痞”语文水平,用并列修辞手法来造句、来渲染,耸人听闻,诱导视听,企图激起公愤。刀笔与心机不可谓不“文痞”哦!
        瞧瞧,“违法募捐”了,“财源广进”三次了,最后?——既没给“患者本人”也没给“其法定监护人”。那已到手的几千善款去哪了?好了,方维和有意语焉不详,来个有74届特色的“哥德巴赫猜想”圈套,大家猜猜猜……
        好在(不幸的是),74届群里对此迷题兴趣缺缺,有人听,无人问,波澜不惊,真个浪费表情了。
        方维和起劲操作此“猜猜猜”,似乎“了如指掌”。那倒要问问,患者本人住哪里?住芗江大桥畔百万豪宅顶层欣赏日出江花日落霞光吧?不是!她住在本地世坂的救助福利中心。方维和莅临那里接见“患者本人”并查账、盘点收款了吗?没有!
        还要问问,“其法定监护人”是谁?是方维和10月5日亲自垂询的原外贸公司退休干部方志宽(梁喜云妹夫)吗?见是见了,可这位确定是“其法定监护人”吗?没见法定文书来佐证,显然不具备接管善款的先决条件,也就是说,此人大概率与此事无关。
        那么,土皇帝方维和“御口”一开,“朱批”一决—— “既没……也没……”从何说起?哪方情报?不是活见鬼了嘛。没根没据没谱偏要煞有介事地“举报”,除了暴露耍障眼法,企图诬陷经手人侵吞或私分,还能有什么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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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24-11-13 16:16:16 | 只看该作者
        啥是“法定监护人”?来看一段普法知识:
        【法定监护人,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定监护人包括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包括四种:一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二是其他近亲属如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三是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四是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当地的民政部门
        确定监护人也依上列顺序进行。担任法定监护人应具备监护能力。认定监护人的监护能力主要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
        对号入座,梁喜云的法定监护人应该是谁?到底是谁?
        第一项,统统没有;
        第二项,符合要求的有个亲大姐,但据救助站反馈,其大姐无力管顾,并未履行监护人职责;
        第三项,妹夫方志宽可算一个,但关系(生活上的联系)密切吗?承当了法定监护人吗?无凭无据。
        第四项,所在单位早不存在了;30多年无住所,居委会、村委会没地方找。最后,只有当地民政部门是唯一选项。
        县民政局下属救助站,救助站负责管理、监督救助福利中心(承包制)。现在梁喜云就住福利中心,衣食住医由这里负责。按法定顺序,目前,行使民政部门职权的救助站理所当然是“其法定监护人”无疑。再则,林站长亦证实,她工作职责之一,就是梁喜云“法定监护人”,不但负责梁喜云,同时还负责其他七八个类似情况的“特殊住户”。
        各方仁爱者奉献的善款,早分三次(各有名单、款数)转账给林站长了,当然就是“给其法定监护人”了,有林站长的亲笔收据(盖公章)、为“患者本人”购换季服装的记账(盖公章)、余款账目(盖公章)。这些真凭实据的可信度,可不是空口无凭、居心叵测的“即没给……也没给……”并列修辞句可比的。
        何况,有关“患者本人”梁喜云的几次收付善款情况,我之前都及时、原生态地反馈于74届群里,铁证如山,有目共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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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24-11-13 16:19:15 | 只看该作者
        梁喜云目前未完全恢复神智,难以亲手保管、使用这笔善款,加上福利中心没设内部商店、小卖部,她又不可能随意出去逛街,因此,所转善款暂由“法定监护人”林站长代收代存,视情帮她用于日常消费,也就是替“患者本人”管账,实质相当于善款已“给患者本人”了,合情合理合法。方维和毫无依据、装模作样地楞充很“专业”,手握“内情”,以闪烁其词蒙蔽、煽动同学,反而彰显处心积虑要陷人于不义的不可告人目的,不知算大聪明还是缺心眼。
        睁眼装青瞑天赐,光天化日说瞎话,既是面皮厚过墙壁,更是昧良心抹杀善心人的功德。自己不做善事就罢了,还嫉妒、“严禁”别人做;明明收支凭据俱在,仍竭力栽赃诬陷,那铁定是人品不纯问题,用心邪恶阴毒问题,杀人不见血的诡计问题。不过,很遗憾,歪曲、混淆真相,造谣污蔑,这一套捣鬼术,在确凿事实、证据前,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再说了,人民法院不是谁家开的噢。
        关于“私自募捐”疑云及“善款去向”迷雾,到此来龙去脉已清,云开雾消,不再赘言。
        话说回来,这团忽的冒出的乱云黑雾,并非方维和的主打方向,而只是他蓄意挑选的一个荒唐借口,一个偷袭发难的突破口,利用为导火索、砸门砖而已。(自然,诬陷若得逞那更好了,三寸一摇,一石二鸟,岂不快哉!)醉翁之意不在酒,土皇帝之意不在捐。开场锣响过,高潮迭起的“连环骂”,才是他使出浑身解数抖“尊严”出“恶气”的主戏份。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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