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云霄一中69级74届高中同学会 实验小学红星初中班— www.yxyz6974.com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119|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古人税负之重(转)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2-4 22:44: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转贴一点点历史常识,给盲目吹捧清朝的股神启启蒙】

古人不能承受的税负之重
20120814
(作者 沈泽清)
  
       与西方起源于1275年的“议会制度”并逐步形成宪政税制的传统不同,中国皇权社会的赋税制度自古的法理基础便是“编户齐民”,无论赋税还是劳役,皆是“报答皇恩”。有言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凭借着高度强大的国家权力,在原本的重赋之下,各级官员的“陋规”“捐输”,更令百姓无力承担。
  首先,举全国之力保障中央所需,为原有的众多税种加多名目,是最为普遍的做法。中国自古便有从内陆河流和海路运送粮到朝廷,以及运送军粮到军区的系统,称为漕运。隋炀帝动员大量人力开凿通济渠,联结黄河、淮河、长江三大水系之后,后世均十分重视漕运。尽管漕运保证了京师和北方军民所需粮食,但由于漕运的费用巨大,各级官府贪污聚敛,加耗杂派层出不穷,农民的负担极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5-2-4 22:47:23 | 只看该作者
       以清朝为例,清初所定漕粮为400万石,但数百万石漕粮还要长途转输京师,于是,向粮户征收包括运费在内的办漕经费的漕项(即引文中提到的收费项目)。除此之外,更有“加米色钱”——借口米色不合格再加收钱,“踢斜淋尖”——旧时粮胥税吏用大斛装粮,堆成尖状,然后用脚踢,溢出来的粮米全归粮胥所有等等。这样粮户叫来的一石米,量出来往往只有六斗多(按旧时计量,一石等于十斗)。仅此一项,粮户即损失近一倍。
  除了众多名目以外,地方官员征收税赋时,也会在银和钱的价格兑换上做手脚。清朝道光年间,一两银子大约可兑换2000文钱,但漕粮中所额外加收的“水脚钱”“车脚钱”“口食钱”(以补贴搬运工人工资、饮食等名义征收的附加税)却按每两征钱4600文的标准折算,在实际征收中,粮胥还要自行加码,每两银收至7000文左右,粮户纳完粮,还要花200文钱向粮胥领取完税凭证。
  浙江、安徽、湖南、江西、河南、山东等各省漕折后,至少比原本应缴纳的漕额多二至三倍。至于地方政府的征收则更是随心所欲:山西征银一两“必完至四五两”,江苏更是高达四至五倍,贵州“甚至正银1两收至10两以外”。最终至道光二十年,江苏丹阳县乡民因“完粮折价”过重,聚众破坏官署,拒交钱粮。次年的江西新余县,二十二年的山东潍县,都相继出现“哄堂塞署,挟制减粮”的“闹漕”事件。这便是清人常有云,每到收漕时,“州县如饿虎出林,绅衿如毒蛇发动,差役如恶犬吠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5-2-4 22:50:58 | 只看该作者
       其次,临时征收的税种也要转正,为打击太平天国发明的厘金(商品税)便是其中的一种。与当下中国纳税人熟悉的商品税相似,“厘金”产生于100多年前的太平天国时期。为了镇压叛乱,1853年雷以诫在江苏创行厘金后在全国各地仿行。所谓“捐厘助饷,每米一石,捐钱五十文”,厘金的出现原本只是向商民征收一定额度的钱物补贴军用,为自愿捐助,并非国家正税。但随后,征厘之法被各地滥用,不仅无物不捐,且捐上加捐,课征税率不断提高。同治三年(1864)前后,全国各地厘金收入年平均约达银1000万两,到宣统末年(1912年前后),已达到4318万余两。
  厘金收入的增加无疑是以对人民的搜刮为代价的。《中国厘金史》作者罗玉东先生曾指出,厘金苛细繁琐,见货即征,不问巨细,一切贫富人民由出生到死亡之日常生活用品无一不在被课之列,而且“征课重复,于货物为原料时已征之,为制成品时复征之,人市销售时又征之。”直到今天,对于“自贫民至富豪,其平日所着衣物,不问其为自制或购自他人,在其穿着上身之前,皆已纳厘若干次了”这样的收税方式,我们都并不陌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5-2-4 22:52:52 | 只看该作者
       而国家在军务、河防或赈灾等特定历史时期,发动绅商士民“报效”国家,并给予个人封官赏爵等奖励作为回报,自汉代以来就是朝廷应付财政危机的一种常用手段,史称“捐输”、“劝捐”。晚清时期,捐输更为频繁,在“借资民力”的旗号下将财政搜刮之手伸向了大小官员和豪绅富户。
  据《大清文宗显皇帝(咸丰朝)实录》记载,咸丰四年上谕称:“与其捐自中人之家,集腋无多,不如捐自素封之户,指困较易。等体察情形,各于素称饶裕之家切实劝导,如能自一万捐至数万、十数万者,着随时按照银数立即奏请奖励”。但在实际推行过程中,却出现如引文中提到的“派定捐数”的行为,最终导致无力“报捐”者为了免捐、有力“报捐”者为了不多捐钱,都要贿赂劝捐人员,如此一来,名为自愿的捐输在此种政策导向之下必然是充满了勒派等弊端,成为赤裸裸的搜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2015-2-4 22:56:31 | 只看该作者
       当然,自古有云:“灭门的知县,破家的县令”,一方水土养育一方百姓,一方百姓则要养一方县令。据《镜湖自撰年谱》记载,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段光清在浙江省宁波府慈溪县当知县,遇到三件要花钱的事情:一是宁波新知府上任,二是浙江巡抚到宁波阅兵路过慈溪,三是浙江学政(主管教育的副省长)到宁波监考途径慈溪县境。遵照规定,县里照例要掏钱意思意思。县财政向段光清表示,慈溪有一惯例,城乡各个当铺此时都要帮贴费用,是否发文催促?段光清想此等陋规怎能发文?去好好商量一下吧,让各当铺自愿帮贴。当然,商量后的结果自然是:各当铺果然“自愿”掏钱。
  姚元之在《竹叶亭杂记》中曾记载:“额岳斋司农云:旧闻严嵩当国时,凡质库能得严府持一帖往候者,则献程仪三千两。盖得此一帖即可免外侮之患。金陵三山街松茂典犹藏此帖,以为古玩。帖写‘嵩拜’二字,字体学鲁公,大可五寸,纸四边不留余地。乾隆四十五年曾亲见之。”
  文中提到的严嵩是明朝重要权臣,擅专国政达20年之久,早年深得明世宗朱厚璁重用。这位文学成就极高,却在《明史》中位列“奸臣传”的内阁首辅至今仍以“废弛边防,招权纳贿,肆行贪污”留名。依照引文记载,民间传闻如果能让严府的人持严嵩的名片来拜访一次,当铺愿意线上3000两银子作为路费。引文中所谓的“程仪”,则是清朝流行的礼节或陋规的一种,即以路费的名义送上的礼物或贿赂。如果按1550年前后,一两银子能买两石大米,3000两折算相当于今天的100余万人民币。而时年江苏某县的普通家庭商户的家产也不过200两银子,相当于1617万人民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2015-2-4 22:59:36 | 只看该作者
       当然,百姓还得养活众多寄生在大规模建设中的官员们。在从晚清到建国前,川汉铁路曾花费了巨资,但由于政治腐败,从1903年至1926年各工段撤销,历时24年用款三千余万银元,却只修了两段共300公里的路基,最终一事无成。而这笔巨款的来源则主要是用行政力量强行摊派,而后通过“认股”、“抽租”等方式集资,即,由政府强行摊派到农户头上,随粮征收。而四川几千万人,大多数被迫成了铁路股东。
  为修建铁路,每年四川省都需要支出200万两,而这些“额外”费用全部由千万百姓承担。曾有四川留日学生在《川汉铁路改进会报告》中所说:“租股之害,莫大于扰民;租股之弊,莫甚于中饱。”按规定,如果农民收入不足,只能纳粮而无力购股,则不可强行征收租股。但州县干部在征粮时,往往将租股以“铁路捐”名义先行收缴,然后才征缴原本应缴的农业税,贫困的农民因此总被安上抗粮的罪名,“鞭笞棰楚,监禁锁押”。而“后路未修,前路已坏,永成无期”的川汉铁路,已形成一个巨大的利益集团,这样他们就可以守着租股,永成无期地寄生下去。
  中国皇权制度下赋税制度的基本,是百姓对皇权的完全从属。因而,无论是巧立名目还是帮贴摊派,无论是临时征收还是分摊费用,“纳粮当差”都是百姓的“本分”,是每一个人无法逃脱的负担。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何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5-2-5 18:22:01 | 只看该作者
皇权统治,切实很麻烦。当皇帝开明时,中国有一段文明辉煌的时代。随后,腐败也就开始蔓延。最终,新的改朝换代,通过战争,开始漫长的混乱期,达成新的统一。贪官污吏,苛政,不断摧毁一个政权。一位民主人士问毛泽东:共产党执政怎么样逃过60年周期律,毛泽东说我们找到了,就是科学和民主。建国60多年了,中国也是腐败四处蔓延。老百姓,有理无处诉。一道三年级算术题,和官员算了二十年,最高层做出指示,四年了,还没最终落实结果。皇帝,有好坏之分。民间讲,中国有18正朝。宋朝鼎盛时,中国国民收入,据说达到全世界的60%。中国的皇权统治在世界上创造过非常了不起的文明。没有共同的文化思想基础,放开搞大民主,中国也会乱成一团粥。东亚许多国家和地区,前期都通过集权体制,打下复兴的经济基础,进入发达行列,然后开始进入民主体制。没有神权,最高宗教信仰,以个人经济利益为核心,四处争斗,社会不可能和谐稳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云霄一中69初中、74高中同学会.实验小学红星班 ( 闽ICP备15024957号 )  

GMT+8, 2025-10-9 19:25 , Processed in 1.123200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